2023年泰州实验中学特长生自主招生方案
日期:2023-04-09 08:54:56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809 打印本文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充分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培养高水平艺术人才、体育人才和科技人才,更好地满足泰州人民对高中教育多样化的需求,依据学校现有办学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18〕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中 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2〕53号),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泰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具有泰州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初中学籍且有相关特长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

序号

类别

项目

1

体育

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球类: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男子足球

棋类:中国象棋、国际象棋

5621项目:击剑、柔道

2

音乐

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舞蹈类:中国古典舞、民族舞

西洋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

民乐类:二胡、扬琴、琵琶、古筝、竹笛

3

美术

绘画

三、招生计划

序号

类别

项目

计划

1

体育

田径

1人

乒乓球

1人

羽毛球

1人

篮球

1人

男子足球

1人

中国象棋

1人

国际象棋

1人

击剑

2人

柔道

2人

2

音乐

声乐

1人

舞蹈

1人

西洋乐

1人

民乐

1人

3

美术

绘画

1人

 


    四、报名条件

    2020年9月至报名截止之日,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具备报名条件。

序号

项目

报名条件

1

体育

1)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2)获得省级(含)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和团体比赛仅指主力队员);

3)获得泰州市级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和团体比赛仅指主力队员)。

2

音乐和美术

获得泰州市教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个人艺术单项比赛前20名(特长生报名项目须与获奖项目一致,如获奖当年比赛报名人数不足40人的,按前50%的获奖人数作为报名资格条件人数)。

3

5621项目击剑与柔道

1.获得省级运动会前8名、省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前6名(集体项目比赛仅指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运动员或省运会前三名、省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第一名、全国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及以上比赛前六名的学生运动员(集体项目和团体比赛仅指主力队员)

五、招生程序与办法

1.报名

符合条件的具有泰州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教务处(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事达路3号)报名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表(可在我校校园网下载并填写特长生自主招生登记表,交毕业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身份证(考生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参加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

报名时间:4月17日—4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资格审查和材料上报

我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表、获奖证书、汇总表等申报材料上报泰州市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泰州市教育局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和学生所在学校门户网站、校内校务公开栏及所在班级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

3.特长专项测试

1)我校组织专业特长测试,专业特长测试为150分,达到90分且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相关要求的考生为特长测试合格考生。

棋类、击剑、柔道项目不设置分值,通过比赛确定名次,按招生计划人数,即中国象棋第1名、国际象棋第1名进入后续录取程序。若报名人数小于等于1人,学校将组织专项测试进行水平认定。

2)体育类各专项测试内容见附件一,音乐类各专项测试内容见附件二,美术专项测试内容见附件三。

3)专项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录取

1.我校将特长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上报泰州市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泰州市教育局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和学生所在学校门户网站、校内校务公开栏及所在班级同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结束后,我校通知特长测试合格考生及家长到我校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3.报考我校自主招生项目的学生不得同时报考其它学校自主招生项目,且须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属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报考“5621”计划项目的学生运动员,获得省运会前8名、省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前6名(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运动员,不得低于中考成绩总分的50%;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运动员或省运会前三名、省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第一名、全国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及以上比赛前六名的学生运动员(集体项目和团体比赛仅指主力队员),不得低于中考成绩总分的30%。

4.特长生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未在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以后批次的录取。

5.特长生经高中学校录取后,不得违反培养协议要求变更培养方向,否则按照相关协议,依据中考原始总分及中考志愿作转学处理。

七、招生纪律

1.严格规范招生环节,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录取公平、公正。

2.由纪检人员、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专项招生工作。

八、咨询与投诉

招生咨询电话:0523- 86815070,15152601716

监督投诉电话:0523-86815079

招生投诉电子信箱:757500524@qq.com

泰州实验中学网站地址: www.tzsyzx.com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特长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及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本《办法》由泰州实验中学2023年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体育类特长专项测试内容及要求(分值)

附件二:音乐类特长专项测试内容

附件三:美术特长专项测试内容

附件四:泰州市普通高中拟招收特长生申报表


请于附件中查看招生要求、下载申报表

泰州实验中学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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