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实验中学廉洁从教师德承诺书
日期:2018-11-03 10:29:41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731 打印本文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为了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我郑重承诺:

一、守法执教。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宣传先进思想先进文化,不发表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违背社会道德的言论。

二、爱岗敬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做到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爱学生。不歧视、不侮辱、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生满意度达90%以上。

四、遵章守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相关制度,上班时间在校在岗。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期间不会客,不接打手机。不在学校抽烟,工作日中午不喝酒;上班期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

五、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不违规带生办班或校外兼课,不搞有偿家教,不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二职业,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向家长索要任何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六、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衣着得体,仪表大方,语言、行为规范,生活清廉,团结同事,热情接待家长,虚心接受家长意见。妥善处理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如违背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上级部门和学校的处分。

 

承诺人:

年月日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做好时代“四有”好教师,本人公开承诺如下:

1.不在住所或其他场所开展有偿补课;

2.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或担任任何职务;

3.不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有偿补课;

4.不到居住地以外开展异地有偿补课;

5.不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

我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

            

(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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