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实验中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
日期:2019-09-30 08:31:27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730 打印本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依据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2008年9月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泰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的原则

1、师德考核必须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在岗的教师。

三、考核内容与等级的确定

师德考核重点内容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

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优秀、不合格三个等级。

1、合格。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达到以下6条,总分为60分,每条10分。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

爱岗敬业。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守业,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育规范;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高度重视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钻研业务,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2、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合格的基础上,达到八条中四条以上。八条总分为40分,每条5分。

综合业绩突出。年度内得到校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先进教师、部门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等。

群众满意度高。在民意测评或学生问卷调查满意度达90%以上。

业务业绩突出。所教学科学期末或学年末测试平均成绩高出平行班级5分以上,或合格率高于平行学校、班级,或从事的部门工作考评业绩高于同行。

⑷纪律模范。本年度没有缺课、缺岗行为,且上班、政治、业务学习出满勤。

⑸教研创新业绩好。本年度承担过县区以上公开课、研讨课或得到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论文、课题、学科竞赛、综合活动等成果奖的,或主持分管的工作、部门本年度承办过县区以上相关部门主办的活动。

⑹关爱集体,勇挑重担。本年度工作量达核定工作量的150%,或无偿从事社会、社区教育教学工作和志愿者活动,或节假日、休息日长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工作作出无偿劳动的。

⑺为人师表。为人清廉,生活朴素,和领导同事团结协作,家庭和谐,尊老爱幼,收到师生广泛赞誉,或本年度评为“五好家庭”,或受到政府部门及个人的表扬信、感谢信,或本年度被列为“文明岗”“示范岗”“学习标兵”“先锋号”等。

⑻助人为乐。在慈善机关、红十字会和政府部门组织倡导的赈灾、扶贫、助残、资助贫困生、帮助弱势群体等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的。

3、不合格。有《泰州实验中学教师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违反师德行为之一者。

四、考核组织工作

师德考核工作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安排组织实施,师德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考核工作程序为:

1、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占考核小组成员一定比例。

2、个人自评。被考核教师对照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考核表,并在相关教研组或科室作述职报告。

3、组织评议。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教师开展师德评议。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班级进行评议。教师评议:以教研组或科室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4、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确定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并签字确认,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小组提请复核,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党委、校长室提请复议。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度考核等次一律定为不合格。

2、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当年绩效综合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3、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4、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并对其进行表彰。

5、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2019-9-30

 

 

 

 

 

 

 

 

泰州实验中学教职工常规绩效考核细则

(师德)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评分细则

考核

部门

考核办法

A1

(300

)

B1

(300分)

C1.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师德培训、教育等活动。

1.无故缺席一次扣20分;

2.因私、因病请假每次扣除10分;

3.迟到、早退一次扣10分;

4.每学期无故缺席2次以上或因私、因病请假累计缺席次数超过4次者,不得参加当年的各种评先评优。

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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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

C2.严禁下列违反师德行为:

1.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等活动,或公开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言论的;

2.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渠道和方式,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恶意诋毁、中伤、诽谤、威胁集体和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

3.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的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歧视、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索要、收受学生家长钱物、有价证券,或要求学生家长为其谋取非法利益的;

6.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违反招生政策,向考生及家长虚假宣传、私自承诺录取等行为,或误导学生家长,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扰乱招生工作秩序,或利用工作便利,泄露考生信息,收受招生学校钱物,为其谋取利益的;

7.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的;玩忽职守,擅自缺课或离开教学岗位,或工作时间内上网玩游戏、炒股票,或酒后进入课堂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管理秩序的;

8.违反中小学收费规定,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阅教辅书籍、报刊,或强制(变相强制)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商品,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

9.疏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损害学生安全和健康,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10.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或违反社会公德,损害教师形象的;

11.其他违反师德行为的。

有违反师德行为之一者,

师德考核不得分,绩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

政教处

查看调査

记录、问卷调查

会议决定。

 

泰州实验中学

治理有偿家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泰州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开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应强烈的教师有偿家教等师德师风问题,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泰州实验中学特制定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体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利益观。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和谐、快速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有偿家教治理工作,我校特成立治理有偿家教工作领导小组:

 长:卞玉年

副组长:杨祥东  李瑞林  王彬  杨建忠 王加升

 员:教研组长

三、工作步骤

(一) 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6月-7月)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开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做到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利益观。利用网络平台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发挥学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让有偿家教失去生长的阳光、水分、空气和土壤。

(二)开展自查自纠(2019年7月-8月)

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情况全面排查。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明确新内涵:实施无偿课外辅导备案制度,事先未申请备案并获准公示或实际情况与登记备案不符,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擅自进行补课的,一经发现,无论亲朋好友,一律视有偿补课论处。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认识。

2、组织全体教师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签名后留学校备查。同时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相关承诺书。

(三) 集中整治阶段

2019年8月-9月以前,学校将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1、对于曾经从事或正在从事有偿家教的老师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整改,退还违规所得,并要求其提供书面保证,作出不再从事有偿家教的承诺,学校备案。

2、学校进一步完善师德管理规范、评优评先制度和考核制度。凡经教育不改的,学年考核定为不合格,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务,切实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引导;对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严格按照《泰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学校将一如既往地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常抓不懈。通过专题学习研讨、观看师德模范先进事迹、听取专题报告、开展师德演讲等活动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教师的新形象,树立教育的新形象。

4、加强社会的舆论宣传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校长信箱、校长热线,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举报电话:052382330599投诉信箱:tzsyzxzyz126.com

                                                                泰州实验中学

                                                                  20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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