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实验中学起点时政社章程
日期:2012-03-20 14:30:01  发布人:Apple  浏览量:1686 打印本文

泰州实验中学起点时政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泰州实验中学“起点时政社”。

第二条  社团性质类别:本社团为学科类学习实践组织。社团是在泰州实验中学政教处、校团委领导下,由政治教师参与指导、学生主体参与的自治社团。

第三条  社团宗旨:调查探索发现,拓展学生视界,弘扬先进文化,丰富课余生活。本社团将通过精心组织的活动,为学生了解时事热点,参与社会实践、正视社会现象,抵制低俗庸俗文化提供平台,提高社员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活跃校园文化。

第四条  本社团是泰州实验中学学生社团的重要一员,接受指导老师和学校团委的指导。

第二章 社团活动

第五条  活动宗旨:活动内容积极向上,有明确的活动目的、目标和详细的活动策划方案。

第六条  活动内容及范围:本社团发起并组织,面向全校开展以下相关活动:

(一)在校园里开展“每周时政讲坛”和“热点我分析”活动(包括国内外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在文化、科技等领域取得的最新成果),培养学生关注时事的意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结合学校德育教育主题和团委活动主题,开展辩论赛、演讲比赛、时事知识竞赛、责任意识养成的书画手抄报展和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研究性学习等活动;

(三)结合一些课题研究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听证会和政治小论文评比;

(四)结合书本知识,开展各类政府模拟听证会(价格听证会、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模拟法庭等活动。

第七条  活动形式及组织方式:

(一)发放学习资料,观看与时政相关的影像资料,学习写时评和政治小论文,并请老师授课或举办讲座;

(二)定期进行社员间关于时事政治的讨论与分析,在广度和深度上更加了解时事政治。

(三)参与学校社会实践,走出校园,深入社会,进行某一主题的调查,了解社情、民情,从而增强社员的实践能力和调研能力,同时帮助社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四)开展符合学生实际和学校教育主题的辩论赛、演讲比赛、模拟听证会、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等。

(五)定期汇编社员学习实践成果,出好《起点》社刊。

社团活动由社长联席骨干社员进行筹备、策划。每次活动应按相关规定报告指导老师,经指导老师同意后,向校团委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活动前应做好全面宣传,活动中应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活动后应及时做好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八条  活动场地:学校多功能报告厅、四楼会议室、教室等。

第三章 社员管理

第九条  社员的申请条件。申请加入本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团,承认本社团章程,服从社团安排。

(二)对时事政治、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有一定的兴趣,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优先。

(三)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不得随意缺席社团会议和活动。处理好学习与活动的关系,通过活动促进学习。

第十条  社员的入会程序:

(一)在本社团招收新社员期间向本社团提交社团报名表;

(二)提交申请经社团同意后在人事管理部登记注册,至此正式成为本社团社员。

第十一条  社员享有的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社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开展有知情权,推选其他优秀同学加入本社团;

(二)参加本社团组织及开展的任何公开活动;

(三)对本社团工作进行监督并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对于社团工作及活动表现优异者,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及荣誉,特别突出者若经条件允许可被推荐至校级参与个人表彰。

第十二条  社员的义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的行为;

(二)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本社团章程,维护学校和本社团的名誉及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执行本社团通过的决议,对本社团开展的相关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学生社团组织机构由社员全体会议、社团执行机构组成;

第十四条  社员全体会议由全体社员组成,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社团社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到两次,出席会议人员须达到正式登记社员总数的一半以上,经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社员大会作出决议有效。会后将大会形成的决议报指导老师和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五条  社员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长、副社长和其他干部;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三)对社团的各项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监督社团各项日常工作;

(五)监督社团理事会的工作。

第十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社员全体会议领导下的社团理事会。社团理事会由社长、副社长、宣传干事、活动干事等组成。

第十七条  本社团主要执行机构的工作:

(一)社长: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

(二)副社长:协助社长做好社团工作。

(三)活动干事:负责本社团相关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对活动场地进行布置及维护,保证活动安全顺利有序开展。

(四)宣传干事:为本社团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提供相关资料。对每次活动、会议等进行文字记录,为本社团活动制作宣传资料,通过学校网站、橱窗等扩大本社团在学校的影响力。整理并保存每次的活动材料档案,负责通讯稿等文字工作。同时,与其他社团联合举办活动时,负责联络工作。

第十八条  本社团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制订总的工作及活动计划;

(二)监督社团社员全体会议、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出席学校有关重要活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九条  本社团副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及制订工作和活动计划;

(二)主持个执行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工作计划;

(三)监督各执行机构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各部门负责人工作的开展;

(四)协调各部门工作的交流和开展。

第二十条  社团换届或调整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初召开社员全体会议进行一次换届选举,任何社员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择优任命。

(二)社团非换届时间,社团内部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调整结果须向社员通报。

(三)换届结果、调整结果都会进行公示,接受全体社员监督。

第五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对于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由校团委和指导老师当中的一个或多个单位提出意见、或由本社团各部门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经本社团社员大会审议和指导老师同意后,在同意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报至校团委审批备案,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泰州实验中学起点时政社团。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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