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实验中学“123”数学社章程
日期:2012-04-08 10:15:20  发布人:Apple  浏览量:1685 打印本文

泰州实验中学“123”数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泰州实验中学“123”数学社。

第二条 社团性质:本数学社是所有数学爱好者共同的数学兴趣和热情而组成的数学学习、研究型组织。本社接受所有成员指导监督,接受学校政教处和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三条 社团宗旨:提高数学素养,培养数学兴趣,激发数学情感。开展活动遵循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社团目的:以丰富社员的文化生活,提高社员数学文化素养、了解数学发展历史,激发社员的自豪感;培养数学兴趣,激发数学情感。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数学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社团理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社员有对社团其他成员监督的权利;  

(五)社员对于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义务

(一)能够自觉遵守本社的各项原则,服从理事会的决议,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具有集体荣誉感,热爱本社,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团结友爱,相互帮助,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章 活动方式与组织机构

第七条 数学社的活动方式: 

(一)每月组织社员参加集体培训或讲座,并邀请校内教师或校外专家指导;

(二)定期举行数学探究性研究和数学综合实践活动,提升社员的数学研究和应用的意识;  

(三)在征求并获得主管单位的同意前提下,举办较大规模的数学文化,数学知识等竞赛,举办较大规模的校内外社团交流活动;  

(四)与跟数学社有交往和联络的社团保持交往和联系。  

第八条 组织机构

(一)数学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实行复合部门制,创办常设部门:创意部、组织部、网络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二)数学社负责人权限  

社长:代表“123”数学社,主持数学社全面工作。  

副社长:协助社长的各项工作,下管各组部。  

组长和部长:主持所属部门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三)数学社分属机构权限  

创意部——负责构思活动内容,从社员的实际需要出发,选择大家感兴趣,可行性高的问题。

组织部——根据创意部的构思,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网络部——负责建设与维护数学社网站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 社员管理

第九条 社员入社  

(一)对数学感兴趣的朋友,愿意遵守本社章程,经本人申请,经数学社考核认可,即为数学社社员。  

(二)社员入社需填写数学社社员登记表,数学社正式将其入档。 

第十条 社员管理  

(一)数学社建立社员档案,记录社员在社的基本情况。

(二)社员须接受并完成社团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参加数学社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与会人员有事须请假,经社长或副社长同意有效;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确有原因来不及请假者须事后补假。  

(三)社员有促进社团团结、发展,维护社团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四)社员可以推荐他人加入社团,不得在数学社以外使用社团名义参加一切不适合的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数学社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履行本章程。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123”数学社制定,保留修改权和解释权。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十四条 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盗用本社名义开展活动。

第十五条 本文学社是一个合法的组织,禁止有人恶意诋毁本社。

                                                           2012315


核发:Apple 点击数:1685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