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1-04-08 11:02:08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729 打印本文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市直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作业管理的重要意义,把加强作业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紧迫任务和重要内容,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学校主体作用发挥,确保作业管理各项规定要求落细落实落地。

二要坚决落实要求。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国家对作业管理的十项规范要求,把“严控书面作业总量、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禁止校外培训机构留作业”作为当前教学工作的纪律底线,坚决执行到位。要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所有中小学要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校校落地见效。要全面推进课后服务,确保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考核,开展督导评价,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要求落实到位。

三要抓好教育引导。各地各校要将作业管理的要求宣传到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形成协同育人合力,营造良好育人氛围。要结合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等管理要求,系统设计,统筹推进,综合施策,积极构建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区)要全面掌握本地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请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于6月28日前将本地本校落实情况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人:陈根,联系电话:86999883,邮箱:tzjcjy@163.com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附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苏教办基函〔20213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的育人功能和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学校作业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重要性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加强学校作业管理,旨在强化作业的育人功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控制作业的总量,不断提升作业的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引导学校、家长、社会树立正确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作业管理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提高思想与行动自觉,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把加强作业管理当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强化内涵质量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学校主体作用发挥,因地因校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方案,构建校本化、常态化落实机制,调动学校、家长和社会的积极性,确保作业管理各项规定要求落细落实落地。

二、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各项要求

国家从学校作业的育人功能、总量、设计、质量、批改、评价等方面对作业管理提出十项规范要求。各地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把十项要求坚决贯彻好,扎实细致研究部署好,不折不扣执行落实好。要严格遵循国家规定要求,加强作业的统筹管理,严控学校的书面作业总量。要加强对作业设计和实施的指导研究,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提高作业设计的质量与效益。要全面推进课后服务,确保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要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所有中小学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学规律的作业管理实施方案,确保校校落地见效。要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校要把“严控书面作业总量、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禁止校外培训机构留作业”作为当前教学工作的纪律底线,坚决执行到位。要加强督查考核,把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纳入到各级责任督学对学校的日常监督范围,实行常态化监督与管理,同时强化督导考核,对违规地区和学校严肃问责。

三、积极构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长效机制

学校作业管理是一项极易反复的工作。各地要结合手机、睡眠、读物、体质等管理要求,系统设计,统筹推进,综合施策,从常规管理、教研培训、家校社协同、作业公示、督查考核、公开举报渠道、常态监测等方面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在严控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创新作业类型方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方面要有保障长效运行的有效举措,以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保障作业管理要求常态化落实,确保作业管理覆盖每个年级、每个班级、每个学科,确保中小学生的作业负担明显降下来。

四、切实抓好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教育引导

全面理解学校作业管理要求是抓实抓好作业管理的前提和

基础。各地要指导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将管理的要求宣传到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面向家长、社会广泛开展宣传。要指导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将学校作业管理要求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督促孩子主动完成作业,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不增加孩子校外机构学科培训负担,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各地要全面掌握本地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本地落实情况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谢雪岭,联系电话:025-83335622,邮箱:339797649@qq.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31 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

作业管理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现就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作业育人功能。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各地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二、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三、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四、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教研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

五、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六、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有条件的地方,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

七、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

八、严禁校外培训作业。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九、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并在校内公示。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十、纳入督导考核评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学校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各地要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4月8日

 

核发:办公室 点击数:729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