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发布《2021年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的公告
日期:2021-07-10 11:03:16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824 打印本文


 

    2021年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已经泰州市教育局、海陵区教育局、高港区教育局和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泰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0日


2021年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

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1〕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州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21〕13号)文件精神要求,确保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2.坚持公办学校“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严格执行施教区入学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

3.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1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

三、学校施教区的确定和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

(一)根据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各区域的生源情况划定学校施教区。

(二)确定入学新生所属施教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保持一致。(2)户籍住址、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和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3)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于今年7月16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

(三)继续实行学段管理制度。从2019年起,学段内(小学6年或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可以入学)。

(四)有下列情况的,凭相关材料,可按照划定的施教区入学:

1.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家长向接受报名的学校提出无房核查申请,由学校组织统一核查),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与户籍地址一致,此房产可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革命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公派出国人员、当年度军队转业安置人员、高层次人才及对泰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其子女当年入学,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3.对当年(从2020年9月1日起计算)支持旧城改造,按期拆迁的拆迁户子女,因拆迁安置暂未搬进新居的,可安排在被拆迁地或安置地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四、报名办法

1.学校招生分为报名登记审核、录取公示、办理学籍三个环节。各学校按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

2.为方便广大群众,提高教育服务效能,今年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网上招生报名,通过阳光招生系统,实行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网上报名端口、报名方法及流程将于7月上旬发布。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可以按时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由学校现场帮助进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登记及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

1.报名登记时间: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2—13日,7月14—15日摇号,并公布录取名单,已被录取的不再参加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参加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每名学生只能报名1所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6—18日。

7月19—22日,组织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和特殊儿童少年等进行学校现场验核报名。

2.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请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各学校通知要求于指定时间到报名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报名资料

(一)施教区招生

1.小学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须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

2)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6)幼儿发展报告书。

以上(1)、(2)项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3)—(6)项材料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提交验核。

2.初中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须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

2)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小学素质报告书(或学籍证明)。

以上(1)、(2)项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3)、(4)项材料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提交验核。

3.特殊教育

视障听障儿童少年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肢体残疾、智力障碍等其他类别的特殊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按现场报名要求到所属施教区内学校登记。轻度智力障碍、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能适应普通班入学的儿童少年,可以到相应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儿童少年,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提供定期送教上门服务。对于疑似有特殊教育需要但未进行医疗评估诊断的儿童少年,由家长申请,经康复教育专家委员会诊断与评估后确定适合的教育安置方式。

报名除出具小学或初中相关报名手续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残疾证(或相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

2)各类康复中心出具的康复评估报告(加盖机构公章与负责人签名)。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入学条件,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凭相关材料可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属海陵区施教区的,到海陵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海陵学校内)登记,由海陵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高港区施教区的,到高港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口岸实验小学和刁铺中心小学内)登记,由高港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医药高新区、泰州市凤凰小学教育集团周山河小学施教区的,到医药高新区科教局招生办公点(设在康和实验小学内)登记,由市教育局和医药高新区科教局统筹安排;属省泰中附中、省泰中附中教育集团周山河初中、泰州市凤凰初中、泰州实验学校、泰州市凤凰小学施教区的,到市教育局招生办公点(初中到泰州市凤凰初中,小学到泰州实验学校)登记,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报名除出具小学或初中相关报名手续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21年7月16日务工或经商至少满一年)的证明:经商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最近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

2)居住证;

3)户口簿;

4)监护人身份证;

5)初中一年级(七年级)需提供全国学籍卡打印件。

七、民办学校招生

泰州市民兴中英文学校、泰州市海陵区北大泰州实验学校、泰州市第一外国语学校招生分别由海陵区教育局和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择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严禁超出审批范围招生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三所所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分别由海陵区教育局和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各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三所所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于7月10日前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报泰州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具体报名办法和要求详见所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八、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和荣誉证书等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2.加强招生计划审核。教育部门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的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审核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和下达年度招生计划。学校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开学后,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新生注册学籍,并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3.严格执行均衡编班规定。坚持标准班额办学,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各学校要坚持“零择班”原则,实行均衡编班、平行编班,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以境外教材代替国标教材。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4.强化招生监督问责。各学校要全面落实“九个严禁”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的严肃性,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要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所有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信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5.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理性安排子女入学。要“一校一策”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1.2021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2.2021年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施教区范围

 

 

 

泰州市教育局

海陵区教育局

高港区教育局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

2021年7月10日 

 

 

 

 

 

 


附件1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汇总表

市(区)

序号

学校(单位)

咨询电话

 

 

 

 

 

 

 

 

 

 

 

 

 

 

 

 

 

 

 

海陵区

 

海陵区教育局

86998280

86998292

1

泰州市实验小学

80768184

2

泰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才路校区)

80811155

3

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本部鼓楼校区)

80208687

4

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经东校区)

80208233

5

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春晖校区)

82719763

6

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

86217991

7

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江州路校区)

86561126

8

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碧桂园校区)

80767773

9

泰州市扬桥中心小学

80198279

80198288

10

泰州市海光中心小学

80980089

11

泰州市苏陈实验小学

80183173

12

泰州市大冯中心小学

80767878

13

泰州市里华中心小学

88751060

14

泰州市海陵学校小学部

82126911

15

泰州市渔行实验学校小学部

80188386

16

泰州市智堡实验学校小学部

80183589

17

泰州市九龙实验学校小学部

86462268

18

泰州市罡杨学校小学部

89668121

19

泰州市港口学校小学部

15061092876

20

泰州市海陵学校

82126931

21

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

86853199

22

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教育集团(碧桂园校区)

86853199

23

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东校区)

86275105

24

泰州市渔行实验学校

80188369

25

泰州市海军中学

82085001

26

泰州市沈毅中学

82089433

27

泰州市智堡实验学校初中部

80183589

28

泰州市九龙实验学校初中部

13815955905

29

泰州市罡杨学校初中部

89668121

30

泰州市大冯初级中学

89681012

31

泰州市里华初级中学

88759268

32

泰州市港口学校初中部

13641593663

33

泰州市民兴中英文学校

86278908

13961006416

34

泰州市海陵区北大泰州实验学校

86336111

18018292388

高港区

高港区教育局

86966150

1

高港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

86167158

2

泰州市口岸中心小学

86911969

3

泰州市口岸实验小学

86936199

4

泰州市永安洲实验小学

82031819

5

泰州市大泗学校(小学部)

89561008

6

泰州市刁铺中心小学

(高港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环溪校区)

82036671

7

泰州市许庄中心小学

86112388 

8

泰州市田河小学

86939414

9

泰州市孔桥小学

89506235

10

泰州市汪群小学

89513723

11

泰州市海军小学

86183180

12

泰州市胡庄中心小学

89550199

13

泰州市永安洲实验初级中学

86921137

14

泰州市口岸实验初级中学

86936099

15

泰州市大泗学校(初中部)

89561008 

16

高港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尚美校区)

86166551

17

高港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环溪校区)

86166551

18

泰州市胡庄初级中学

89551075

19

泰州市汪群初级中学

89517086

20

泰州市白马中学

86187008 

21

泰州市田河初级中学

86935518

22

泰州市许庄初级中学

82989118

23

泰州市孔桥初级中学

89500770

医药高新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

89690503

13625175334

1

泰州市鲍徐中心小学

82713819

2

泰州市康和实验小学

80767623

3

泰州市塘湾实验学校

80767829

4

泰州医药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

80183298

5

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小学

86200186

6

泰州市康和实验中学

80207828

7

泰州市明珠实验学校

80916968

80916989

市直

泰州市教育局

86999883

86999800

1

泰州实验学校

86882285

2

泰州市凤凰小学

89989103

3

泰州市凤凰小学教育集团周山河小学

13347788637

4

省泰州中学附属初中

86881757

5

省泰州中学附属初中教育集团周山河初中

13775668145

6

 泰州市凤凰初级中学

86830083

7

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86298720

18168163863

注:招生咨询电话服务时段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2

2021年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施教区范围

一、海陵区和“市直学校与医药高新区学校教育共同体”施教区划分

(一)小学

备注

海陵区和“市直学校与医药高新区学校教育共同体”施教区(小学)

市(区)

学校

施教区范围

 

 

 

 

 

 

 

 

 

 

海陵区

 

泰州市实验小学

西城河以东、人民西路以南、鼓楼路以西、迎春西路以北

泰州市实验小学育才路校区

兴泰南路→迎宾路→春兰路→南通路→七里河以东、森园路→兴泰北路→新通扬运河以南、京泰路以西及京泰街道部分地区、凤凰东路以北

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本部鼓楼校区)

海陵南路→迎春路→鼓楼北路以东、人民路→口泰路→迎宾路以南、春晖路以西、济川路以北

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经东校区)

春兰路以东、迎宾路以南、兴泰南路以西、济川路以北

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春晖校区)

春晖路以东、迎宾路以南、春兰路以西、济川路以北

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

南官河以东、海阳路以南、东风北路以西、口泰路→凤城河以北

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江州路校区)

祥泰路以东、迎春西路以南、江州南路以西、老通扬运河以北

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碧桂园校区)

碧桂园、泰和园、中菱、朱东、窑头、孙金、魏徐村

泰州市扬桥中心小学

城西街道招贤、西仓社区;城北街道稻河、花园、北山、赵公、通姜、演化社区

泰州市海光中心小学

引江河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北仓路→海阳西路→江州路→东进西路→凤城河南官河以西、迎春西路以北

泰州市苏陈实验小学

苏陈镇辖区范围内:徐庄、北庄、周埭村;双岸、镇东、东石羊、西石羊、苏陈、茶庵社区

泰州市大冯中心小学

苏陈镇辖区范围内:夏郑、双虹、大冯甸、夏棋、百里、前窦、张家院、院庄村

泰州市里华中心小学

华港镇辖区范围内:里华、双烈、许庄、野营、徐垛、野马、李庄村

泰州市海陵学校小学部

凤城河南官河以东、迎春路以南、海陵路以西、济川路以北

泰州市智堡实验学校小学部

东风路→海阳东路→鼓楼北路→智堡河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兴泰北路→森园路→七里河→南通路→春兰路以西、迎宾路→口泰路以北

泰州市渔行实验学校 小学部

新通扬运河以北渔行居委会、渔行、丁冯、梅家垛、唐甸村、洪家垛、陈家垛、刘垛村

泰州市九龙实验学校小学部

九龙镇辖区范围内:界沟、五厦、雨声村;姚家、张坝、振东、府前、龙江社区;九龙镇供销社宿舍

泰州市罡杨学校小学部

罡杨镇辖区范围内:夏庄、西冯、东楼、杨庄、罡门、纯垛、冯官村

泰州市港口学校小学部

华港镇辖区范围内:港口、桑湾、溪东、溪西、下溪、刘庄村

市直

泰州实验学校

南官河以东、兴泰南路以西、济川东路以南、凤凰东路以北区域。

泰州市凤凰小学

南官河以东、兴泰南路以西、凤凰东路以南、永定东路(328国道)以北以及兴泰南路以东、翻身河以南、前进河以西、永定路以北区域。

医药

高新区

泰州市鲍徐中心小学

(泰州实验学校明珠校区)

南官河以西、引江河以东(含新建村)、老通扬运河以南、狮子河以北。

说明:1.济川路以北为海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施教区。

2.苏陈实验小学招收苏陈镇辖区原苏陈镇的适龄儿童入学。大冯中心小学招收苏陈镇辖区原大冯镇的适龄儿童入学。

3.里华中心小学招收华港镇合并前原里华镇的适龄儿童入学。港口学校小学部招收华港镇合并前原港口镇的适龄儿童入学。

4.海光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内新通扬运河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渔行实验学校小学部入学;江州北路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北仓路以西、海阳西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扬桥中心小学入学(45个学额计划)。

5.智堡实验学校小学部施教区范围内智堡河以西区域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扬桥中心小学入学(45个学额计划)。

6.城东中心小学本部鼓楼校区施教区范围内海陵南路以东、迎春东路以南、鼓楼路以西、济川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实验小学本部和海陵学校小学部入学(实验小学90个学额计划、海陵学校40个学额计划)。

实行“一区多校”多施教区招生的学校,如报名人数未超过学额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学额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二)初中

 


备注

海陵区和“市直学校与医药高新区学校教育共同体”施教区(初中)

市(区)

学校

施教区范围

海陵区

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

海陵南路→税务桥东街→鼓楼北路以东、人民东路→口泰路→迎宾路→春兰路→迎春东路以南、兴泰南路以西、济川路以北

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教育集团(东校区)

兴泰南路→迎春路→春兰路→南通路→七里河以东、森园路→兴泰南路→新通扬运河以南、京泰路以西及京泰街道部分地区、凤凰东路以北

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教育集团(碧桂园校区)

碧桂园、泰和园、中菱村

泰州市沈毅中学

凤城河→扬州路→北仓路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智堡河→鼓楼北路→ 徐家桥路→杨晖路→鼓楼北路以西、税务东街→税务西街→五一路以北

泰州市海军中学

引江河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北仓路→扬州路→凤城河南官河以西、老通扬运河以北

泰州市大冯初级中学

苏陈镇辖区范围:徐庄、北庄、周埭、夏郑、双虹、大冯甸、夏棋、百里、前窦、张家院、院庄村;双岸、镇东、东石羊、西石羊、苏陈、茶庵社区

泰州市里华初级中学

华港镇辖区范围内:里华、双烈、许庄、野营、徐垛、野马、李庄村

泰州市海陵学校初中部

凤城河南官河以东、五一路→(青年路)→税务桥西街以南、海陵路以西、济川路以北

泰州市智堡实验学校初中部

扬晖路→徐家桥路→鼓楼路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兴泰北路→森园路→七里河→春兰路以西、迎宾路→口泰路以北

泰州市渔行实验学校初中部

江州北路以东、启扬高速以南、智堡河以西、新通扬运河以北

泰州市九龙实验学校初中部

九龙镇辖区范围:界沟、五厦、雨声村;姚家、张坝、振东、府前、龙江社区;九龙镇供销社宿舍

泰州市罡杨学校初中部

罡杨镇辖区范围:夏庄、西冯、东楼、杨庄、罡门、纯垛、冯官村

泰州市港口学校初中部

华港镇辖区范围内:港口、桑湾、溪东、溪西、下溪、刘庄村

市直

省泰州中学附属初中

南官河以东、兴泰南路以西、济川东路以南、永定东路(328国道)以北以及兴泰南路以东、翻身河以南、前进河以西、永定路以北区域。

医药

高新区

泰州市明珠实验学校

(省泰中附中明珠校区)

南官河以西、引江河以东(含新建村)、老通扬运河以南、狮子河以北区域,以及南官河以东西湖翠苑、世茂河滨小区。

说明:1.济川路以北为海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施教区。

2.里华初级中学招收华港镇合并前原里华镇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3.港口学校初中部招收华港镇合并前原港口镇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4.沈毅中学施教区范围内人民西路以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海陵学校入学(学额不限)。

5.海军中学施教区范围内江州北路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北仓路以西、扬州路以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沈毅中学入学(学额不限)。

6.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海陵南路→税务桥东街→鼓楼北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凤城河东城河以西、济川路以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海陵学校入学(40个学额计划)。

7.渔行实验学校初中部施教区范围内朱东、窑头、孙金、魏徐村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碧桂园校区入学(学额不限)。

8.罡杨学校初中部施教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到渔行实验学校、九龙实验学校、里华初中、港口实验学校入学。

实行“一区多校”多施教区招生的学校,如报名人数未超过学额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学额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二、高港区施教区划分

(一)小学

备注

高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小学)

市(区)

学校

施教区范围

高港区

高港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

许庄河以南、高港大道—通港路—王营河以西、春港路—王营河—通港路以北、南官河以东区域。

泰州市口岸中心小学

扬子江药业集团—通扬路—向阳路—春江路以北、高港大道以西、春港路—王营河—通港路以南、高港区、医药高新区与江都区交界处以东区域(含口岸引江社区)。

泰州市口岸实验小学

扬子江药业集团—通扬路—向阳路—春江路以南原口岸镇建制范围内的全部区域

泰州市刁铺中心小学

(高港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环溪校区)

许庄河以北、高港大道以西、刁铺街道与江都区交界处以东、刁铺街道与医药高新区、许庄街道交界处以南区域(含明发小区)。

泰州市海军小学

白马镇所辖范围。

泰州市孔桥小学

原孔桥乡所辖范围。

泰州市田河小学

原田河镇所辖范围。

泰州市胡庄中心小学

原胡庄镇所辖范围。

泰州市汪群中心小学

原汪群乡所辖范围。

泰州市许庄中心小学

许庄街道所辖范围。

泰州市永安洲实验小学

永安洲镇所辖范围。

泰州市大泗学校(小学部)

大泗镇所辖范围。

 

 

(二)初中

备注

高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初中)

市(区)

学校

施教区范围

高港区

高港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尚美校区)

港城路以北、高港大道以西、许庄河(金果路)以南、高港区、医药高新区与江都区交界处以东区域。

高港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环溪校区)

许庄河(金果路)以北、高港大道以西、刁铺街道与医药高新区、许庄街道交界处以南、高港区、医药高新区与江都区交界处以东区域。

泰州市口岸实验初级中学

港城路以南、高港区、医药高新区与江都区交界处以东原口岸镇建制范围内区域。

泰州市白马中学

白马镇所辖范围。

泰州市孔桥初级中学

原孔桥乡所辖范围。

泰州市田河初级中学

原田河镇所辖范围。

泰州市胡庄初级中学

原胡庄镇所辖范围。

泰州市汪群初级中学

原汪群乡所辖范围。

泰州市许庄初级中学

许庄街道所辖范围。

泰州市永安洲实验初级中学

永安洲镇所辖范围。

泰州市大泗学校(初中部)

大泗镇所辖范围。

 

    

 

三、医药高新区和市直学校施教区划分

(一)小学

 

备注

医药高新区和市直学校施教区(小学)

市(区)

学校

施教区范围

医药

高新区

泰州市康和实验小学

野徐镇大部分行政区域(不含泰州大道以东、姜高路以南、鼓楼南路以西、健康大道以北区域);凤凰街道部分行政区域(鼓楼南路以东、海军东路以南、姜高路以北区域)。

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小学

南官河以东(含南官河西人才公寓)、泰州大道西鸭子河以南、泰州大道东姜高路以南,鼓楼南路以西,健康大道以北。

泰州医药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

凤凰街道部分行政区域(永定东路以南、鼓楼南路以西、周山河以北、泰州大道以东)、明珠街道西湖翠苑、世茂河滨小区。

泰州市塘湾实验学校

凤凰街道大部分行政区域(永定快速路以南、鼓楼南路以东、海军东路以北、梅兴村以西),包括永定快速路以北和凤凰路以南区域原塘湾镇曹庄村。

市直

泰州市凤凰小学教育集团周山河小学

寺巷街道的大部分行政区域(南官河以东区域:北至周山河,南至鸭子河,东至泰州大道;南官河以西区域:北至狮子河,南至屠桥、二桥);以及北至周山河、南至姜高路、东至鼓楼南路、西至泰州大道的区域。

说明:

1.因北沿江高铁的建设,寺巷中心小学将面临拆迁,整体分流到周山河小学。

2.寺巷街道龙凤家园小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泰州市凤凰小学教育集团周山河小学和泰州市鲍徐中心小学(泰州实验学校明珠校区)入学。

3.寺巷街道新港社区和野徐镇唐庄村未动迁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泰州市康和实验小学(有校车)、医药高新区实验小学(无校车)入学。

4.凤凰街道陈庄社区、殷蒋社区、朱穆社区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泰州市塘湾实验学校和泰州市康和实验小学入学。

(二)初中

备注

医药高新区和市直学校施教区(初中)

市(区)

学校

施教区范围

医药

高新区

泰州市康和实验中学

野徐镇行政区域和凤凰街道部分行政区域(海军东路以南、鼓楼南路以东、姜高路以北)

市直

省泰中附中教育集团

周山河初中

寺巷街道的大部分行政区域(东至泰州大道,南至寺巷街道新港社区,西至屠桥、二桥,南官河以东北至周山河,南官河以西北至狮子河);以及北至周山河、南至姜高路、东至鼓楼南路、西至泰州大道的区域。

泰州市凤凰初中

凤凰街道大部分行政区域(东至梅兴村,南至海军东路,西至泰州大道,北至永定路)。

说明:因北沿江高铁的建设,泰州实验中学初中部将面临拆迁,整体分流到周山河初中。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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