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浴须知
日期:2011-10-11 09:17:16  发布人:Apple  浏览量:1735 打印本文
就 浴 须 知

一、凭有效浴券就浴。(本校教职工除外)
二、严禁非本校人员入内。
三、所有就浴人员自行保管好物品,遗失责任自负。如需用锁,可向浴管员领取,用后归还。
四、养成良好的节约用电、用水习惯,严禁浪费。对不听从管理人员劝说的,将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醉酒者或有传染病者不得入内,非开放时间不得入内就浴。
六、浴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架斗殴,不得损坏公物,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损坏的公物予以赔偿。
七、注意室内卫生,不得随意吐痰、挤水(特别是更衣室),若吐痰、挤水必须进入摆放的桶内。
八、就浴人员必须服从浴管人员的安排与管理,互相之间和谐共处,文明就浴。



泰州实验中学
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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