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实验中学绿化养护承包细则及招标要求
日期:2017-05-05 11:03:42  发布人:Apple  浏览量:1736 打印本文

我校目前共有绿化面积约18000平方米,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并结合绿化养护工作特点,制定如下外包方案及标准:

1.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原缺株除外),绿地内无死树。

2.落叶树木: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

3.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原残缺除外)。

4.草坪:地被植物整齐一致,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5.病虫害:控制及时,充分利用节假日进行药物防治,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冬季提前做好树木防寒和防虫养护。

6.学校中心活动或每学期开学前听通知安排人员到校绿化养护,承包方到校服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所有绿化垃圾自行清理并送至学校垃圾房,服从学校管理。

招标要求1、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绿化养护资质,报名时提供相关有效手续原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当场公布结果。中标后签定合同,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绿化养护质保押金,未中标单位招标结束后一周内退还押金。2、招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0512日下午两点前;招标时间:20170512日下午两点;招标地点: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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