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4-02-19 19:02:44  发布人:Apple  浏览量:589 打印本文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精神,加强教师研修社区、学习空间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经研究,决定定期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现将首届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全省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是创新教师培训形式、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方式,是搭建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风采展示平台、丰富教师培训生成性课程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全省中小学教师网络学习空间的重要工作。

二、竞赛组织

全省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由省教育厅举办。为了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成立竞赛活动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师资处、基教处,省电化教育馆、省教师培训中心、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等相关机构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电化教育馆,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确定竞赛组织管理机构。

组委会办公室应结合竞赛活动的开展,以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为数据中心,积极谋划、认真研究、主动实施,加快实现省、市、县、校四级数据对接;充分利用各地已有的教师教育信息化资源,以省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为主要力量,采取新建、链接等多种方式,统筹规划、共同建设、分级管理,积极开展名师工作室、教师研修社区、教师网络学习空间等相关建设工作试点,在省级中心、省市县校四级应用工作上取得全面进展。

三、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级教师发展中心(进修学校)的在职教师。参赛人员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或江苏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be.jse.edu.cn/)进入中小学教师微课比赛栏目进行参赛。参赛人员信息应已录入省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2014330日起,可网上报名并上传作品,具体技术规范和操作步骤请参见网站的使用说明和帮助文档。

四、竞赛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教学内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用于帮助其他教师改进课堂教学、促进专业发展。参赛教师应以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为基本内容依据,自选内容,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在5-10分钟左右的微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本次微课比赛作品包含:主微视频、作品简介、作品缩略图以及作品创作说明(教学设计、学习指导、配套学习资料、制作技术介绍)等,作品格式及上传要求详见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微课大赛网站相关文档。

(一)教学视频制作要求

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符合中小学生认知特点。视频片头应显示课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视频内容根据具体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要求,可以是教学内容分析与讲解,操作过程演示与示范等,根据实际需要,视频中可插入动画等媒体形式。

(二)文本创作说明要求

提供教学需求分析,用于帮助使用者清晰了解微课资源的知识背景与要解决的教学问题。教学需求分析包括:

1.适用对象分析:明确适用该微课资源的教师(学生)应具备和相关联的知识或技能。

2.学习内容分析:明确该微课资源的学习内容或知识点,以及该知识点在学科课程知识中的作用与地位。

3.教学目标分析:明确该微课资源的教学目的或作用,能帮助教师和学生解决教与学中的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标。

围绕微课内容,除视频外,为教师(学生)进一步学习提供其他相关的资源,包括多媒体课件、练习与测试、反馈与评价等资料。

五、竞赛程序

教师通过学校选拔推荐参赛,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阶段:20142102014430为各市、县(市、区)动员发动、骨干培训和学校组织教师制作、上传作品时间。各校要采取全员参与、小组合作等多种方式征集、推荐作品,对符合要求的作品学校可认定校本培训学时。每校最多推荐5件作品参加复赛。

(二)复赛阶段:20145879为市级赛事组织评选时间。各市要制定市级奖励规定,奖励以认定培训学时、等同于职称评审中若干条件等政策性鼓励为主要形式,以鼓励教师自主学习、主动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目的。每市推荐50名进入全省决赛。

(三)决赛阶段:2014710910为全省决赛评选时间。省教育厅将聘请专家结合复赛推荐意见评选出最后获奖作品和优秀组织奖。所有获市级三等奖以上的教师,可认定县级以上培训10学时,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记录入库。对获得省级奖项的,相关作品将被作为教师培训的课程资源使用,并予以相应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竞赛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在鼓励全体教师自由参赛的同时,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有关《课程标准》等进行系统设计、任务分解,形成当地的系统性学习资源。

(二)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每件作品原则上署名1人,最多不超过2人。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三)竞赛活动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一旦参赛视同授权省教育厅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所有参赛作品向教师免费开放。赛事组织单位不向参赛教师或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其他未尽事项将在江苏省教师中小学微课比赛网站公布。

 

附件:首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微课比赛评分规则建议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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