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红旗手评审方案
日期:2011-01-22 09:47:50  发布人:Apple  浏览量:2016 打印本文
泰州实验中学“三八”红旗手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建立优秀教师队伍滚动发展的有效机制,更好地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带头和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女教师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有良好的师德和积极奉献精神。教书育人,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工作认真,治学严谨,与同志团结合作,在教育改革中不断探索创新。同时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二) 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在平凡的教育教学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在本学科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所任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有独立教学设计能力,有一定的教材整合能力,有灵活高效的教学方法,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能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规律,在本学科教育教学中形成一定特色。
(三)熟练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实绩较明显,教育教学能力较强,方法活,手段多;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开拓,大胆创新。
(四)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年内主持或参与过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发表过有较高质量的经验总结或论文,自身能力得到校内、校间同行的认可。
(五) 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心社会公益,弘扬家庭美德,在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从教五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一线教学人员(个别成绩突出者年龄和职称可适当放宽)
三、评审程序
(一)基本原则
本人申请和组室推荐相结合,公开竞争,公正选拔原则进行评选。
(二)基本程序
1、成立学校“三八”红旗手评审小组。评选小组由校级领导、工会干部、校内资深高级教师代表等组成。
组 长:何世祥 于德云
副组长:王汉章 杨祥东 毛加和
成 员:丁怀伯 钱秀珠 杨余群 张建华
2、由教师主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料(各类证书、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复印件或实物)。
3、学校评审小组进行审核申请人各类材料及并对申报教师进行听课。提出初步名单。
4、校评审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公示,最后确定名单,颁发证书。
四、权利和义务

1、 认真完成学校、教研组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
2、 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学期至少开设一至二节校级以上示范公开课,起到带头和辐射作用。
3、 主动承担学校、教研组出卷命题工作,每学期至少命题一至二份高质量的试卷。
4、 积极参加教改和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每年至少在校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一至二篇较高水平的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
5、 每年指导一至二名校内青年教师,指导其进一步提高师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教科研水平,使其尽快成长为学校教育教学青年骨干教师。或者帮扶一至二个困难学生,使她们身心健康,安心学习,快乐的成长。
五、管理和考核
1、建立校“三八”红旗手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一人一档。
2、定期召开座谈会或问卷调查,了解“三八”红旗手教师履行职责情况及发展情况。
3、“三八”红旗手教师每届任期一年,任期终结称号自行取消。
4、每学期考核一次,如不能履行职责,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出现教学事故的考核为不合格,取消校“三八”红旗手教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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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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