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
日期:2013-09-21 15:45:21  发布人:Apple  浏览量:1745 打印本文

坚持廉洁从教    远离职务犯罪

 

泰州实验中学  朱元珍

 

人们都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这体现了人们对教师的尊重。教师之所以受人尊重,因为他是人类文化、文明的传播者,因为他的职业是神圣的,担负着培育下一代的艰巨任务,因为他是人师,是人之楷模。然而,近年来,由于社会上种种不良思潮的影响,教育行业这块净土也随之受到了影响,职务犯罪也在向教育行业蔓延,出现了一些为师不廉的现象。一些教师淡化了对事业、对理想的追求,敬业精神下降,教学工作马虎,精力投入不足。有的教师贪图金钱和享乐,信奉“金钱万能”,提出了做人要“理论联系实惠”,热衷于“有偿家教”,向学生出售资料等。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教师法》、《教育法》,也损坏了教师的群体形象,更为严重的是败坏了社会风气,污染了育人环境,扭曲了纯洁的师生关系。那么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克服为师不廉现象,消除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呢?我认为,除了健全监督制度、加强纪律教育外,我们还要加强自身的修养,树立高尚的师德,坚持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首先,教师必须坚守高尚情操。教师不能以从事经济活动的心理来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也不能要求学生对自己付出的劳动从物质利益上作出回报,从利益角度考虑,教师也不应当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或家长索取额外报酬。既然教师在生活、工作稳定等方面已基本上没有后顾之忧,那么他们就必须自觉培养以事业为重、以学生为重的宽阔胸怀,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精神追求的境界。以这样一种情感来对待和坚持献身教书育人的事业,只有这样,才能用一个高尚、美好的人民教师形象去影响学生,熏陶学生,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进而促进社会道德水平,促进社会义精神文明建设,就是人民教师应有的高尚情操。 

其次,教师要发扬奉献精神。一个人只有深深地热爱他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就会为之奋斗,为之献身。教师职业作为一种以人育人的职业,对其劳动质量提出的要求更高并更无止境,对其劳动数量却又很难做到准确计算,所以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发扬奉献精神。教师的奉献精神就是以为学生服务为最高目的,以培育少年成长成人为最大责任,不计报酬,淡泊名利,乐于献出,不重索取,以教为志,以教为荣,以教报国的精神。我们处在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一个继往开来的时代,教师应当开拓创新,更成为“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知识渊博、品德高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的教育家,这就需要一种在已有的基础上,不固步自封,开拓前进,勇往直前的奉献精神。时代对教育寄以厚望,对教师赋予重任,教师要以国家社会的大业为已任,珍视本职所承担的职责,爱岗敬业,乐于为之奉献自己的宝贵年华。 

再次,教师要杜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师利用履行教育学生职责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与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是背道而驰的。为了抵制利用职业之便以教谋私的错误倾向,对于大多数教师来说,应着重解决一个心理上不平衡问题。应树立以积极的劳动创造为社会集体作贡献观,树立思想言行合乎道德标准的道德观,要在劳动贡献基础上追求利益,不要不劳而获,不索取损害他人利益的财物。不收受不义之财,正确看待分配不合理的短暂现象。教师作为社会上一个思想水平较高的群体,不应因为心理上感到不平衡就对错误倾向随波逐流,而必须站在更高的立足点上,以正确的态度来认识和对待社会上的消极现象,以坚定的立场维护教师自身廉洁从教的形象。我们也应当看到,近几年,教师待遇的不断改善,教师的收入、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大幅度提高,使职业稳定性的优势愈显突出,教师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的职业。所以我们更要珍惜这份光荣而神圣的职业,坚持廉洁从教,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真正承担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孟子曾经说过“路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就让我们从每一件小事做起,立足本职岗位,坚持廉洁从教,远离职务犯罪,让清正廉洁之风吹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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