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选修指导手册
日期:2019-08-27 17:54:41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743 打印本文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选课

1.组织机构

2.选课管理

3.选课要求

4.选课流程

5.课程设置

第三章 教学管理

1.走班上课

2.编建班级

3.编制课表

4.常规要求

5.管理

第四章 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原则

2.学分认定

3.学分设置

4.学分认定评价内容

5.学分认定流程

6. 对认定学分相关问题的处理

7加强学分认定管理

8.毕业认定

前言

《课程方案》指出:学校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的发展。为此,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更加丰富的课程计划供学生选择,为学生打开选择的空间,满足学生发展的多样化需求,为学生具备进入学习化社会所必需的各种能力、进一步接受教育以及具备面对社会就业所需要的生存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打下基础。

同学们,选课学习是中学生活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正确合理的选课会使你在三年的学习生活中学到你应学到的知识,培养你应有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为你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每个同学都要认真对待。

学校成立选课指导委员会,帮助和指导你做出正确合理的选择。

为了保证选课成功,请你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阅读《泰州实验中学选课指导手册》,了解新课程及学校对选课的要求;选课的程序和方法;各学科的特点和课程安排情况,了解各学科的学习要求、学分要求。

2.你必须亲自选课,不能由别人代替。你选课的根据是:①你本人对某一学科的兴趣;②你在某一领域或方向的潜能、潜质;③你对未来的发展要求(文科或理科倾向);④你与家长的共识;⑤指导教师(班主任)的意见。

3.在遇到选择某一科目将改变你未来发展的重大抉择时,你有必要与家长充分磋商,以便做出最终决定。

4.认真严肃选课,不然,将会影响学校对你功课的安排,以至于影响你正常的学习。

5.当你的选课确定后,学校将会你通知上课的内容、时间和地点,这样你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计划上课了。

6.下列几种情况可视为选课失败:

1)你所选修的科目人数没有达到规定人数的开班要求。

2)你所选修的科目虽达到开班要求,但根据你的学科能力及成绩的分析,有可能影响到你获得该科(模块)的学分,为了避免无效学习,学校和班主任有权让你放弃,并给予你重选的机会。

3)你在第一周试听后,认为你不适合学习这一科目,向学校提出申请,要求重选。但希望你注意,并不是你的要求学校都会接受,因为学校要根据学校的全局考虑课程和课时的安排,所以第一次选课成功非常重要。

第一章 选课

选课制度就是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和能力,对学校所设的校本课程做出一定的选择。自主选修课程是普通高中新课程赋予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为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建立科学的选课指导制度,能有效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帮助学生制定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个性化课程修习计划,提高人生规划能力;同时,选课指导工作有助于提升教师课程建设能力,有助于学校形成办学特色。

选课指导应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意愿,促进学生发展;二是因材指导,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潜能和学业成绩给予个性化的指导;三是科学性,遵循课程设置、学生成长、社会需求的规律来指导选课;四是均衡性,引导学生每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防止学生偏科。

一、组织机构

1.选课指导委员会

学校课程委员会成立选课指导小组,各年级成立年级选课指导小组,协调、指导年级开展学生选课工作。

1)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

 长:卞玉年

副组长:  王彬

 员:袁玉梅 李泽红 王伟杰 袁恒国 季翠竹 林燕 陈贵珍 孙卫国 王家军 陈燕 刘永华 孟咸兵 张东坡 孟素华 袁晓鸣 陈亮 王洪华 陈菲菲

2)年级选课指导小组

组长:年级主任

成员:班主任

二、选课管理

每学期开学前或上期末,新申报的校本课程开课教师将课程纲要和课程简介上报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下发到各年级。

1.编制《校本课程选课指导手册》。选课指导委员会根据新学期校本课程方案编制《校本课程选课指导手册》,对课程结构,开设的课程内容做出基本说明,并提出相关建议。

2.选课动员。学校开会动员,就选课的意义、原则、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解释。同时发放《选课指导手册》。

3.选课咨询。由行政班班主任为学生进行选课咨询,让学生对自己所选课程做到心中有数,为正式选课做好充分准备。

4.选课。由班主任下发选课清单并予以适当指导,填写选科意向表。班主任将意向表及时收缴到教务处,教务处进行统计。

5.教务处统计选课结果后,报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依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及时告知学生。根据选课结果及时编排课程表,同时确定上课地点。

6.公布选课结果及课程表。在选课结束一周内,公布选课结果及上课地点。

三、选课要求

1.全体学生必须参与选课(或社团),并圆满修完所选课程,获得相应学分,以作为获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

2.在班主任和家长的指导下,学生依据个人兴趣爱好来选课。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活动类型课程选报人数少于15人、理论为主课型选报人数少于40人的课程暂缓开设。

4.选课时依据个人兴趣爱好,严格按照课程要求选课,不超越课程限制(基础水平限制、适用年级限制、性别限制)选课,特别是有性别要求的课程。

5.选课时按照要求选择两个志愿,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则选择第二志愿。

6.第一阶段选课结束后,根据选课情况,确定暂缓开设课程,选报暂缓开设课程的同学需进行二次选课。

7.在进行选课时要科学合理,突出和现实的联系,既满足升学考试的需要,又有利于个人的长远发展,以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需要。

8.学生对自己选修的课程,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凡经批准选修的课程,一般不能随便退、改选。

四、操作流程

1. 选课。依据学校印发的校本课程清单进行选课,选择两个志愿。

2. 教务处依据学生选择情况,及时予以公布学生选择结果。

3. 二次选课,在第一次选课过程因故没有选到校本课程的学生进行二次选课,步骤同上。

4.查看课程表及上课地点,做好上课准备。

五、课程设置

所选课程主要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方案》规定的选修Ⅱ。选修Ⅱ是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的若干选修模块。 按照我校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尊重、继承和发展已有的成果,凸显学校的优势项目,同时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依据学校实际和生源状况,开设的校本课程一般是属于知识拓展类、实践操作类和活动课程类。

开设课程:详见选课课程列表

第二章 教学管理

走班制是为配合选课制而实施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即根据科目的不同固定教室和教师,学生流动听课。

一、走班上课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选课、走班原则上在年级内进行。
    二、编建班级

1.根据选课结果,将选报同一课程的学生录取编排一个班级,为区别原来班级,原来班级称之为行政班,学生走班上课,相对于原来行政班,新编排的班级称之为教学班。

2.确定座次:教学班学生的座次安排遵循“同一行政班的学生座次相邻,学习小组的成员来自同一行政班”的原则。固定学生在教学班的听课位置,确定学生座次表,注明学生姓名、行政班号。

3.组建学习小组:科学组建学习小组,各学习小组成绩均衡,原则上不超过6人;尽量将同一行政班的学生编入同一学习小组,小组在教学班的表现纳入行政班的量化考核;选出负责任的小组长,配合任课教师做好收发作业、分发学习材料、加强与老师的信息交流等工作。

三、编制课表

教务处编排出选课走班课程安排表,年级组负责发放给学生,学生按照年级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学习。

四、常规要求
1.年级管理

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学生管理和协调工作。实行行政班和教学班相结合的“双轨制”管理,从制度上弥补原来班级管理的“真空”,充分发挥学科教师在全员德育中的作用,提高班级管理的有效性。行政班和教学班、行政班班主任和教学班班主任之间是支撑关系和互补关系。

每个年级设考勤员一人,考勤员负责所有学生的考勤记录,逐次检查教师、学生的上课情况。

2.行政班管理

行政班班主任要关注自己班级学生,加强和任课教师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解决走班教学中发生的问题。

3.教学班管理 
1)教学班班主任,
 任课教师是教学班的班主任,是教学班的管理核心,全面负责教学班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学生的具体情况向原行政班班主任反馈,问题比较突出的要协同行政班班主任及时解决。主要职责:

1)强化德育教育,形成动态稳定的班集体;

2)负责选出教学班班长及各小组组长,组建教学班班委; 

3)安排好座次;

4)安排好卫生值日;

5)设计考勤登记表,组织好考勤;

6)搞好学生课堂听课评价,维持好教学秩序;

7)组织好课程评价及学分认定等。

2)教学班班委

1)班内设一位班长,直接对任课教师负责,如有问题直接和任课教师联系。帮助任课教师做好课前准备、课前考勤、课堂纪律维持、安排值日等常规工作。

2)组建教学班班委,成员由班长和组长组成,负责纪律、卫生等各项工作,各小组长每天要向行政班主任汇报本小组成员的学习表现。

3)教学班学生守则

1)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服从任课教师的管理,按指定位置就座,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向行政班班主任、教学班班主任请假(可由本班组长转交)。

2)认真按照课时计划做好自己的课前准备工作,提前2分钟到达教室,下课后迅速离开教室。

3)自觉爱护所在教室的公物,不得翻动其他学生物品。

4)认真听课,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按时完成并上交作业;自觉认真地参加模块考试(包括不合格后的补考)。

5)自觉爱护所在教室的环境卫生,不随地乱吐、乱扔东西。走班时清理好自己桌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为其他走课同学提供方便。来往走班走廊上安静有序。

五、管理

1.为保证正常上课要求所有老师按时下课,不能拖堂;加强学生时间意识,不能拖沓;学科代表加强督促。

2.为保证秩序要求上课的老师必须提前2—3分钟到达教室,维持秩序,组织教学,以便使学生养成习惯;行政班班主任不断地做好学生的纪律意识教育和思想引领工作;行政班班主任一定要在上课前多到自己的教室走走看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教学班班干部、小组长切实发挥模范带动和监督作用。

3.加强考勤,出勤率作为课程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比重不少于综合评价的30%。学校统一制定考勤表,任课老师和各班的班干部各有一份,严格考勤,每次上课前必须考勤,课后及时上报,任课老师上报级部,班干部上报班主任;二是班主任强化对学生的纪律意识教育,充分发挥对合作互助小组捆绑式评价的作用。

4.加强作业管理,教学班内制定多个学科代表,保证每个行政班都有学科代表,负责作业的布置、收缴、发放;二是任课教师要对布置的作业明确完成和收缴的时间;三是老师批阅作业时一定要对上交作业的数量督查,以防学生不交作业或不做作业的现象出现。

第三章 学分认定

学分是学生完成某科目的学习所获得的分值单位,是记录学生学习经历和学习成果的一种方式。学分制是一种课程与教学管理制度和评价制度,它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的学习量,并以修满规定的下限学分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它反映学生的发展过程及其履历,以量化的分值方式来记录学生在相应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也可以说,它是实施课程计划的一种管理方法,是对学习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模式。

学校实行学生选课、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一、学分认定原则

1.诚信原则  学分反映和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作为选课制度下的评价方式,学分认定应遵循诚信求实的原则,真实记录学生的成长经历和发展程度,为学生搭建诚实守信的平台,让学生在身心安全的氛围中进步。

2.公正原则  作为一种课程评价制度,它与学生的发展存在高利害关系,评价只有可信、有效方能促进发展,因而学分的认定与管理要恪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同等的学习经历和成效应获得同等的学分,不同的经历和成效应用学分区分,任何一位学生具有获得学分的知情权。

3.严格原则   学分认定与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应严守纪律、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应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不敷衍了事,不凭主观意志。

4.激励原则  学分认定的终极目标是促进学生发展,应通过学分认定,激励学生在选择中学会选择,提高规划能力,使学生的个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和发展。

二、学分认定

原则上,学生只要通过选修课程的考查,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三、 普通高中课程课学分设置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具体设置如下:

 

学习

领域

  目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

选修学分

学分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语言与文学

语文

10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外语

10

数学

数学

10

人文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历史

6

地理

6

科学

物理

6

化学

6

生物

6

技术

技术(含信息与通用技术)

8

艺术

艺术或音、美

6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

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毕业要求

144学分

116

22

6

 

 

 

 

 

 

 

说明:

1.校本课程主要指《课程方案》的“选修学分II”。可以围绕各学习领域自主开发和安排教学内容,增加学校课程的开设量。

2.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9个学科必修的学分认定以江苏省学业水平结业考试为准,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体育与健康以泰州市教育局每学期体检和高三上学期体育达标为准,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必修中通用技术课、综合实践活动、选修Ⅰ和选修Ⅱ(校本课程)由学校认定。

3.学生学习一个模块,通过考核和评价,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美术、音乐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选修Ⅱ开设课时要求为18课时左右,通过考核和评价,可获得2学分,若课时在9课时左右则获得1学分。

4.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总学分达到144分方可毕业。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通常情况下三年内获得总学分可达到180分。

四、学分认定评价内容

以下三方面均为合格,才能给予相应模块学分。

1.学习课时:学校按照《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开设课程,学生原则上必须全程参加课时学习,学生学习课时由授课教师登记。学生参加课程学习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80%方为合格。

2.学习过程:包括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态度、参与教学活动情况、完成作业及各项学习任务情况、从事与学习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活动等。

3.终结测试:每门课程学习结束,由任课老师根据课程组织终结性测试,根据课程特点举行的书面笔试、评比、作品(成果)展示、汇报表演、实践操作、小论文、作品鉴定等。终结性测试若采取百分制,考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五、学分认定流程

1. 学生自评,学生按照要求客观自评。

2. 小组互评,学生对本小组每一个成员进行客观评价。

3. 终结测试,课程结束时,各任课老师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生终结性测试,并给出成绩认定。任课教师将学习课时、学习过程等情况收集、整理、进行总评,上交给校学分认定委员会。

4.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以上学生的个人资料,对学生的学习作出认定学分、补考、重修等决定。认定后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

5.学分公示

6.学分认定委员会确认认定结果,并将结果记录在学生个人档案中。

六、对认定学分相关问题的处理

1.对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应说明原因,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书面通知学生。

2.未获学分认定的学生对学校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在接到学生复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召集有关人员复议,作出决定并通知学生。

3.学生对学校给予其他学生的学分认定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反映,阐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并有权得到答复。

4. 对于未办理退选手续,而不参加上课及考核者,该课程作自动放弃处理。

5.未获学分认定者可选择补测、重修、重选

1)因学时未达到要求者可选择重修、重选。因学习过程评定不合格者可选择重修、重选。因测试结果不合格者和选择补测,若补测仍不合格者需重修、重选。

2)重修要在接到不认定学分的通知后1年之内完成,重修所用时间不得与先前修习所用时间累加。

3)不采用奖励学生学分,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在学生发展评价报告相应栏目予以真实记录。

七、加强学分认定管理。

1)完善、严肃学分认定办法,从制度上保障选课走班的进行。       

2)为了确保学生完成选修课程,任课教师要严格考勤,为完成课程时的学分认定提供参考依据。       

3)认真记录学生学习过程状态,客观做出学习过程评价。

八、毕业的认定

学生在高中三年修满课程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144分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并在高二年级学测考试中技术科目为合格,其他四门必修达到C等,体艺生必须有三门必修达到C等,可获得泰州实验中学毕业证书。

泰州实验中学

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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