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05 21:45:03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787 打印本文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一年小灶”工作成果,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实施精准化治理,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作使用学校分布“一张图”。各市(区)教育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科室要建立本地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信息库,主动联系对接当地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结合“江苏省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制作本地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分布电子地图,电子地图于820日前制作完成并报市教育局。

二、整理使用信息形成“一张表”。各学校要完善危险化学品库存信息、危险化学品领用与归还、实验废物产生收集处置等台账资料,台账药品计量单位要统一、数据填写要精准、领用签收要双人、记录期限要达2年以上,做到账物相符,确保药品使用流向记录规范完整。各市(区)教育局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动态监管,实时掌握各校危险化学品使用状况。秋学期开学后,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台账资料进行抽查。

三、制定风险排查整治“一方案”。各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江苏省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中属地学校风险点清单,系统分析安全风险因素,科学研判前置原因、后序可能发生事故类型,制定风险整治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类似安全风险排查,开展安全使用操作培训,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四、安全工作形势研判“一报告”。各市(区)教育局要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一年小灶”工作分析总结,形成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市(区)教育概况、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基本情况、主要工作成绩和亮点、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工作建议等。各市(区)工作报告于815日前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联系人:沈,联系电话:86999870,邮箱:9048757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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