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实验中学超市招标文件
为切实搞好我校后勤服务工作,提高为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我校经研究报教育局同意,对学校超市实行承包经营公开招标(经营方式为与大中型连锁超市联营、直营或者加盟)。
第一部分 总体概述
一、发标时间
2011年8月14日10:00,并同步在我校网站(http://www.tzsyzx.com/)中公布。
二、报名地点
泰州实验中学总务处
三、投标要求
请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书和投标人登记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原件一并带来备验)。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00元)在递交标书时一并交清,未中标者其保证金在公布中标情况后予以退还(不计息),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2日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并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没收其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各投标单位只可投报一份标书。
2、我校不提供中标单位承租过程中住宿,视情况提供仓库。
3、不收取购买标书款。
4、我校将中标单位在学校网站(http://www.tzsyzx.com/)首页公告栏中进行公示2天,若无疑义即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于接到中标通知后2日内提供联营、直营或加盟相关手续与学校签定合同,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六、投标时间
2011年8月17日17:00准时截标。
投标单位应于截标前按投标文件要求装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正本、副本各一份),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送交投标地点。
七、投标地点:
泰州实验中学总务处(同时上交投标保证金五万元整)。
八、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2011年8月18日15:00准时开标。
评标地点:泰州实验中学四楼小会议室。
九. 招标信用要求
我校招标实行一票否决制。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如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扣除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方签定合同的;
5、超市投标经营方案未能得到招标方认可的;
6、其他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十、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方
投标人在投标前务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请在2011年8月17日17:00前与招标方联系。
联系电话:82330553(办) 13952619709(夏主任)
第二部分 具体要求
一、 基本要求
1、 超市位于初中部教学楼一楼最西边一个教室,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
2、 货架、柜台、收银台、收银机、空调等相关设备及装饰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水电设施(含水电表、电线、开关、插座等)由校方负责,但承租方有妥善保管小心使用的义务。超市装饰方案须报总务处备案方可施工。承租期满装饰部分不允许损坏(包括电气线路、开关、插座、照明灯等,须作改动的应先报总务处方可施工),产权归校方,承租方设备除外。
3、 其他相关情况,投标者自行实地考察。
4、 投标方须与大中型连锁超市进行加盟、直营或联营等方式合作,规范化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废标,校方另行决定承包人。
二、 承租时间
自2011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三、 租金收取形式
采用租赁期租金费用收取模式,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向学校交纳第一年租金。逾期不交则视为自动放弃,没收投标保证金,校方另行决定承包人。
四、经营范围、卫生要求及其它
1、经营范围:定型包装类食品、文化学习用品、生活日用品、水果等,须符合上级相关部门对学校超市规定及要求。
2、 承租方需按卫生防疫、质监等部门要求,确定正规固定的进货渠道,食品、物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并登记保管好以备查,并保证商品的价格不高于泰州市区同类型超市商品的价格。
3、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卫生、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
4、超市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在营业前办妥。
5、承租方负责承担超市消防责任,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超市消防安全达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承担超市工作人员的各类保险等费用,依法用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承租方需做好超市保洁工作,必须承担超市经营区域垃圾清理。
8、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经营,也不得超范围经营。
五、承租单位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具备与大型超市联营、直营或加盟的相关手续。
2、参与我校超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三十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职业道德和商业经验,了解学校校园商店经营特点。
六、其他事项
1、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关手续及证件由承租单位办理,相关费用由承租单位承担,学校提供相关必要的证件。
2、承包期结束时承租方要保证所有设备和设施完好无损,承租方设备除外。如有缺损承租方须承担经济赔偿。
3、承租单位无条件接受我校对超市的日常管理。
4、超市经营人员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若发生问题应及时与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协调处理。
5、营业时间由承租方提出,学校审定。
6、承租方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真正让学生满意、学校放心。
七、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要内容:
1、 投标超市经营方案;
2、 管理措施、人员配备并明确负责人;
3、 服务承诺;
4、 承租金报价单;
5、 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单位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证明必须有法人本人的签名,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6、有与大中型超市联营、直营、加盟的相关手续或证明文件。
八、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人必须按招投标程序提供完整投标文件。经评标小组综合评定后以报价高的确定中标单位。
2、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3)、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说明以某个报价为准(书面报价必须以汉字大写报价为准);
(4)、规定投标文件不全者。
3、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任何推论、理解与我校无关。中标单位将承租金一次性交清后并与学校签订承包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标书答疑及现场踏勘时间:2011年8月15日17:00前。(汇总各投标单位疑问后,由校方统一以书面材料回复答疑,不作口头解释)。
合同期满办理完资产、设备交接后两周内退保证金款(不计息)。
4、如果参加投标单位多于9家则以抓阄方式确定参评单位。
5、补充说明:(1)学校研究决定本次超市招标设置拦标价为五万元,经招标小组综合评定最优方案后确定标的。(2)大中型超市的标准为泰州四市二区连锁家数20家以上,管理模式为总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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